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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余元欠薪到账!​

【字号:    】        时间:2025-11-14      

  通讯员 柳阳 柯美中我会深刻吸取这次的教训,今后一定会努力经营好企业,也再次感谢检察机关能够给我重新来过的机会!”11 12 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当着人民监督员、工人代表及侦查机关的面,企业负责人路某某向被欠薪工人代表诚恳致歉。最终,与会各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结果,标志着这起涉及130名工人的欠薪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2022年,路某某作为某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与经营者,陆续聘请了众多工人投入生产。可随着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发展出现问题,工人薪资发放逐渐陷入停滞。自20246月至20251月,企业累计拖欠130名工人工资高达65万余元。

  数月的欠薪让不少工人家庭陷入经济困境,日常开支难以维系。在多次追索无果后,20251月初,方某某等工人代表向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 县人社局)投诉,希望通过政府部门帮助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后,迅速依法展开调查,在核实欠薪事实后,向路某某及其经营的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明确要求其限期足额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动报酬。

  然而,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的路某某不仅拒不配合,还采取消极对抗态度,拒不接听、回复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电话与信息,甚至暗中指使公司工作人员转移公司资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试图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工资的责任。路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512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路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于122日将案件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后认为,路某某有能力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履行,还通过转移资产的方式逃避责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不能只讲法律刚性,更要兼顾民生温度。此案涉及 130 名工人的切身利益,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若仅单纯追究路某某的刑事责任,虽然能彰显法律的威慑力,可工人被拖欠的工资若无法及时追回,他们的经济损失得不到弥补,背后130个家庭的生活困境难以缓解,社会矛盾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秉持着 办案就是办民生的理念,检察机关在依法推进案件办理、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将追赃挽损、化解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路某某沟通,详细阐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性,明确指出只有积极筹措资金、全额支付拖欠工资,才有可能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另一方面,检察官持续与被欠薪工人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安抚工人情绪,定期通报案件办理进展,向他们传递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缓解工人的焦虑。

  考虑到路某某的实际情况,若对其继续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可能导致企业运营彻底停滞,反而不利于其梳理公司财务、筹措资金支付欠薪。在充分听取工人代表意见,并综合评估路某某悔罪态度后,阳新县检察院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路某某的决定,为其创造理顺公司事务、筹措欠薪资金的条件,为后续解决欠薪问题提供了合理路径。

  在法律的震慑与检察机关详尽的释法说理下,路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将产生的严重后果,态度发生明显转变,开始积极主动筹措资金。经过努力,1026日,在阳新县检察院的监督与见证下,路某某将拖欠的65万余元劳动报酬全额支付完毕,130 名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鉴于路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前已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大程度弥补了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且其到案后经过教育能够深刻认罪悔罪,该院拟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1112日,为彻底化解工人方的 心结与企业方的 担忧,阳新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工人代表等共同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企业诚信经营、依法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切实为民解忧的重要性,对路某某开展法治教育。路某某也当场向司法机关、工人代表作出深刻检讨,诚恳表达歉意,工人代表对其予以谅解。最终,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路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意见,真正实现了 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官在此提醒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任何企图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也希望广大劳动者,若在工作中遭遇欠薪问题,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