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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组织团伙“打粉引流”被判刑

【字号:    】        时间:2025-08-08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家住阳新的袁某乾、袁某旺等人接受“上线”任务,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打粉引流”,引导被害人登录涉诈APP后,由诈骗集团对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2025610日,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袁某乾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袁某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喂,您好!我是某某公司的客服,现在有刷单返现活动,需要的话可以下载我们公司的线上APP,向您下发刷单任务……202483日,胡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某某公司客服的电话。抱着刷单赚钱的想法,胡女士下载了对方推荐的某APP,并根据页面指示把刷单的本金转入该平台。

  按照平台的刷单流程操作后,胡女士看到自己的账号里获得了一些收益,随后又陆续往账户转入10余万元。然而,当胡女士想要从账户中提现时,却发现根本无法操作,意识到被骗的胡女士随即报警。

  同年87日,公安机关接到该案举报线索。经研判,袁某乾等人涉嫌为诈骗分子提供引流服务,随后传唤袁某乾等人接受调查。

  据袁某乾交代,20247月下旬,在某次饭局中,袁某乾的堂弟袁某旺自称正在做一个项目,非常赚钱,推荐袁某乾跟着自己一起“创业”。具体工作内容是,从“上线”获取“客户”名单后,通过拨打电话,引导客户添加指定的某APP。虽然意识到自己引流添加的账号背后极有可能是诈骗分子,但在利益诱惑下,袁某乾决定还是跟着堂弟一起“发财”。

  为扩大“经营”,袁某乾和袁某旺兄弟两人租赁房屋作为活动场所,约定所获收益双方平分。而后,袁某乾及其妻子陆续招揽汪某、柯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充当话务员,并建立“工作群”用来发布任务。

  期间,袁某旺负责从“上线”获取需要引流对接的电话名单,提供给话务员用以引流,按照成功引流的客户数量,以虚拟币形式从上家处结款后再发放话务员工资;袁某乾负责招聘话务员、管理“工作群”及提供饮食等。

  我们会向话务员发放固定的话术,他们只要根据话术让对方登录某APP,就算引流成功……之前有员工提出引流的对接号是诈骗,我就告诉他们诈骗是人家的事情,我们做的只是引流,至于引流过去别人做什么,与我们无关……”袁某乾交代道。

  经查,2024725日至87日,袁某乾、袁某旺在实施打粉引流活动期间,与上游电信诈骗集团结算的非法获利共计40410.51元,发放话务员工资6812.67元。其中,胡女士以此方式被引流至诈骗分子账号,被骗钱款共计人民币132353.12元。

  202519日,阳新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袁某乾、袁某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袁某乾、袁某旺身为团伙的组织人员和管理人员,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行为仍组织人员开展打粉引流活动,诱导被害人添加涉诈APP等,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610日,法院经依法审理,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