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阳新检察:繁简分流推动案件办理质效再提升

【字号:    】        时间:2024-08-28      

  通讯员 柯美中“被告人李某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8月27日下午,随着法槌敲响,法官对犯危险驾驶罪的李某稳当庭宣判。该起案件是当天下午适用速裁程序的第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三起案件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总用时仅二十分钟

  三起案件被告人均系酒后驾驶车辆与他人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经抽血检验,三人酒精含量显示都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件得到高效办理,是阳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高效运转的真实写照。据了解,2021年以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警双方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关于刑事案件适用繁简分流办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并通过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速裁案件的办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进一步形成共识。

  在此基础上,阳新县检察院成立两个简案组,不断强化提前介入,健全完善捕前过滤、诉前分流机制,双方探索性建立“介入—分流—受案”与“补证—再分流—受案”的公检双层甄别过滤机制,实行侦诉审快速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简易案件可以“集中移送、集中起诉、直接审理”,缩短了整体办案期限,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此类案件较为多发,原先从立案到判决需要近一个月时间,如今适用速裁程序,我们的办案效率得到极大提升。”承办检察官刘勇说道。

  下一步,阳新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的办理质效,切实做到“提速不降标准,简化不减权利”,以高质效办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