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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囱积怨8年,检察官让他们“案结”“心结”一起解……

【字号:    】        时间:2024-03-04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年过完了,在村委会的协调下,我老叔开始整改烟囱了。”2月29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当事人陈某礼给检察官打来电话,介绍其与另一当事人的近况,并对检察机关帮助化解其二人8年积怨表示感谢。

  事情发生在2023年12月3日,家住阳新县某乡镇的陈某礼发现,前面陈某友的屋子里正在烧火做饭,排出的烟正往自己屋子里灌,就找到陈某友的妻子吵了几句。回到家的陈某友听说后便去陈某礼屋子前理论,期间两人发生口角,随着冲突升级,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斗过程中,陈某礼对着陈某友头部、肩膀等位置进行殴打,造成其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陈某友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一场琐事纠纷遂酿成刑事案件。

  该案于1月31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逮捕。经检察官审查发现,本案系偶发性矛盾引起,犯罪嫌疑人陈某礼是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当事人双方系邻里关系,又系宗房叔侄。同时,双方因烟囱排烟问题积怨已长达8年,如果本案能够达成和解,不仅能让双方当下过个好年,更有利于双方日后关系的修复,促进矛盾纠纷得到根治。鉴于此,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听取陈某友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赔偿数额方面的要求,得知其因被打后心有怨气,不想轻易原谅。与此同时,检察官积极与嫌疑人家属沟通,陈某礼家属表示因家庭条件的问题在赔偿数额上难以接受。

  为了更好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双方矛盾化解,2月2日,过年前夕,检察官组织双方前往所在乡镇派出所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向陈某礼家属认真讲解“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从临近年关一家人期待团圆的角度耐心细致做好其思想工作,并建议其家属可从周边的关系入手,借助其他宗族亲人、街坊邻居的劝解和共同协商,来促进双方的意见沟通。

  “他的烟囱已经做了8年,烟一直往我家跑,即使我们赔偿了损失,后期这个烟囱问题该如何解决?”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陈某礼家属开始“松动”。“我愿意整改烟囱位置,但是烟囱建好多年了,改动也是个大工程,咋着也得给我们留出整改的时间吧?”听到陈某礼家属的话,陈某友考量后回答。“行,我也知道短时间内不可能把烟囱改建好,我愿意给你留出时间。”最终,陈某礼家属与陈某友就赔偿金额达成合意,并当场履行完毕,陈某友写下了谅解书。

  2月7日,阳新县检察院对陈某礼作出不批捕决定。随后,陈某礼第一时间前往被害人陈某友家里进行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与此同时,在村委会的协调下,双方就烟囱的排烟问题,达成一致改装意见。至此,因一根“烟囱”引发的8年积怨得到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