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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的“烦心事”得到妥善解决……

【字号:    】        时间:2024-02-26      

  通讯员 柯美中 曾甜甜“最近气温骤降,外出不便,老赵近期身体怎么样,家里有什么困难?”怀着对案件当事人的关切,2月23日,阳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丽丽作为案件承办人,向一起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老赵的委托代理人致电询问生活近况。

  原来,家住阳新县兴国镇的老赵是一名聋哑残疾人,同时也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者。2022年6月,老赵驾驶三轮车与柯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老赵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柯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老赵前往医院接受治疗33天,本就十分困难的老赵生活彻底陷入困境。为了拿到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各种费用,老赵决定向阳新县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有妹夫石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但赵某系聋哑残疾人且无子女赡养,既无法正常出庭,在办理相关事宜上也存在诸多不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困难重重。为此,老赵终日愁眉不展、唉声叹气。

  阳新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线索后,认为老赵系交通事故受害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其诉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考虑到其系聋哑残疾人,该院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经过严格审查,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老赵维护合法权益。

  该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建议法院为该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审快结,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最终获县法院采纳。同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协助老赵获得司法救助金5000元。

  “收到救助金后,姐夫的精神头有了很大的改变,反复比划着手势让我谢谢你……”2023年年底,老赵拿到赔偿款和司法救助金的第一时间,就委托其妹夫给检察官柯丽丽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老赵的近况。柯丽丽表示,今后还将持续保持对老赵的关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本就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该院将努力给困境中的群众点亮一束生活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