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开学前夕,三名“准大学生”相约走进检察院……

【字号:    】        时间:2023-09-04      

  通讯员 柯美中“检察官姐姐您好!这是我的录取通知书,我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今天特意来跟您分享这个好消息……”831日,涉罪未成年人石某、马某、虞某三人陆续拿着录取通知书来到阳新县检察院,满怀欣喜地向未检检察官告知这个喜讯。

  石某、马某、虞某是阳新县检察院曾办理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涉案时均系高中在读学生。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三起案件都属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案件,并且三人都属于初犯的在校学生。检察机关将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依法对石某、马某、虞某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为做好不捕、不诉的后半篇文章,阳新县检察院联合新岸司法社工,开展精准帮教。针对石某心理压力大问题,邀请专业人士给石某做心理疏导;发现马某经常与家人闹矛盾,检察官邀请县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针对虞某自卑的性格,通过微信时刻关注其状态,鼓励其好好学习......检察官的用心用情石某、马某、虞某看在眼里,真切感受到了检察官的关爱,逐渐被感化,也下定决心重新做人,不仅主动向检察官分享自己的心事,还承诺将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

  如今,三人均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临近开学,他们主动找到检察官,当面感谢她们像家人一样对自己的帮扶和教育。“我一定会牢记教训,努力上进,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关心!”三人均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检察官的殷切希望,毕业后多为社会作贡献。

  迷途少年照亮前进的道路,引导他们成长、成才,是每一个未检人的心愿,也是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今后,阳新县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帮扶帮教途径,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