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认罪认罚促退赃,两名被害人领到赔偿款

【字号:    】        时间:2022-08-08      

  (通讯员 柯美中)“原本以为手机被盗只能认倒霉,没想到我还能领到这笔赔偿款,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 阳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通过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柯某主动退赃,并真诚悔过。8月5日,如愿在阳新县检察院领到赔偿款的曹某、张某向承办检察官陈丽连连表示感谢。

  经查,2019年10月31日,柯某在阳新县城市广场将张某一部华为P30 手机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3000元;2020年12月21日上午8时许,柯某在阳新县步行街将曹某一部iphone12 盗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4200元;2021年2月6日,柯某再次准备实施盗窃时被发现,最终被一直追赶的民警抓获。 

  案件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柯某始终对盗窃行为拒不认罪,给案件办理带来较大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检察官认真分析梳理全案证据,引导侦查人员根据掌握的物证、监控视频等证据,寻找与柯某相关人员进行指认,进一步固定、完善证据。阳新县检察院根据扎实的客观证据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然而,直至案件移送县法院,柯某却仍不知悔改。 

    为了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承办检察官并未一诉了之,坚持以‘求极致’的精神,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贯穿案件办理全程,多次对柯某本人及其家属、辩护律师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柯某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坚决表示将改过自新,并根据鉴定金额退还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