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曾甜甜)为赚取“场地费”补贴家用,家住阳新的陈某提供自己的住宅给他人开设赌场,自以为无人察觉的“生意”之道,其实已经严重触犯法律。6月26日,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犯开设赌场罪的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你这提供场地的话,一天能赚多少钱?”2022年12月,陈某在赌博中,无意间听说该赌场是由他人提供的,每场都可以收取一笔费用。通过询问,陈某了解到为赌场提供赌博场所,一天能收取500元的“场地费”。
想到自己所住的房子比该场所更大,提供一天给赌场使用就能赚几百块钱补贴家用,陈某心动不已,强烈要求将赌场转移至自己家中。12月12日,三名青年(已另案处理)携带桌子、凳子及扑克牌等至陈某家中,并邀约他人至陈某家中玩“百家乐”,赌博结束后支付陈某500元“场地费”。后连续几天,几名青年都会邀约他人至陈某家中赌博,每场结束后支付一笔费用给陈某。
同年12月26日,接到匿名举报,阳新县公安机关出警到达现场,发现在陈某的家中多人利用“百家乐”的方式进行赌博,随即传唤涉嫌赌博人员,并现场扣押赌资、赌具若干。后经进一步核查,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赌博成员9名,依法收缴赌资31.23万元。
该案于2023年12月5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2022年12月上旬,陈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主动邀约赌场人员将场所转移至家中。该赌场至2022年12月26日被查获,期间共计在陈某家中开设十场,因查获当日未结算,陈某从中获利共计4500元。
“我就是带着侥幸心理!认为家里比较隐蔽不容易被抓到,加上只是出租给他们赌博,自己并没有参与,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刑事处罚。早知道后果会那么严重,我绝对不做这样的事。”到案后,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普及开设赌场罪涉及情形和赌博带来的社会危害性。陈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希望以自己的惨痛教训警示他人。
根据查明的事实,该院认为,陈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主动提供场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2024年6月26日,经阳新县法院审理,对陈某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资金、赌具,均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中陈某虽然未组织他人赌博,但其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场所,并从中获利,同样也构成开设赌场罪。在此提醒广大的群众切勿以身试法,否则行之踏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