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骗子遇上贼 上演掐卡“黑吃黑”

【字号:    】        时间:2024-01-25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 “跑分”是一种“洗钱”行为,指犯罪分子通过银行卡或其他交易平台,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将赃款分流、洗白。

  家住阳新的秦某、胡某等六人自以为找到一条“生财之道”,抓住“跑分”分子被“黑吃黑”不敢向警方报案的心理,主动联系电信诈骗分子,为其提供银行卡“跑分”,并截留诈骗款10万元。但“黑”就是黑,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1月12日,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秦某、胡某等六人提起公诉。

  2022年4月初,秦某将自己“黑吃黑”的发财计划告知胡某等人,并约定利益分配。苦无收入的胡某等人当即答应了秦某的邀约。4月中旬,秦某联系胡某,称已经找到了合适的“跑分”团伙。随后,秦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绑定胡某的银行卡,并给胡某一部手机让其在“跑分”过程中打开位置共享,秦某五人跟在后面“伺机而动”。

  4月24日,胡某将手机和银行卡交予“跑分”团伙,在操作过程中,跑分人员误将10万元诈骗款转入胡某的二类卡。因二类卡额度受限钱转不出来,胡某便跟着“跑分”团伙至武汉某银行办理手续。跟着位置共享,秦某等人一起进入该银行柜台。随后,胡某将二类卡内10万元转入其他卡内,并在秦某等人的分工协作下,躲开门口“跑分”团伙,携卡逃走。

  此后,秦某通过POS机、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将卡里余额全部转出,并对所获10万元赃款进行了分配。秦某分得27000元,张某分得30000余元,柯某分得9000元,石某分得3500元,涂某分得5000元,其余款项被消费一空。

  因分赃不均,胡某邀约好友找秦某理论,争论无果后,胡某好友向公安机关举报,至此案发。在此期间,秦某、胡某等人均主动到阳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2023年11月,阳新县检察院依法陆续对秦某、胡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以犯罪意图为侦查重点的继续侦查提纲。

  秦某等人笃定“跑分”本身就是不法行为,即使被“跑分”团伙发现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自认为“生财之道”天衣无缝,却不知“天理昭昭,法网难逃”。经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后,认为秦某、胡某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实施秘密窃取,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于1月12日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秦某、胡某等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银行卡与个人信息深度绑定,切莫为一点蝇头小利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助纣为虐,将自己推入犯罪的深渊。更不要被错位的金钱观蒙蔽了眼睛,“黑吃黑”行为虽然“套路”了诈骗犯,最终也会因为触犯法律“套牢”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