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柯美中)为了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1月26日上午,阳新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拟不起诉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汪艳、程茜、向益春作为第三方听证员受邀全程参与监督。
此次公开听证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向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同步直播,这是阳新县检察院首次以互联网直播方式举行的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陈丽首先就案件认定事实、拟作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的依据等进行了详细阐述。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就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补充说明。
经查,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与被害人余某系邻居关系。2021 年 10月,双方因房屋装修问题发生争执,后引发肢体冲突,黄某冲动之下,用拳头殴打余某脸部和嘴部。经鉴定,此次冲突对余某造成轻伤二级1处,轻微伤1处。
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陈丽仔细审查案卷,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该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黄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有关规定,阳新县检察院拟决定对黄某不起诉,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根据听证会议程,主持人宣布休会。随后3位听证员进入小会议室就听证事项进行深入讨论,最终一致同意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我们身处法治社会,任何人的权利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面对任何问题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以暴制暴’的行为终将让自己从有理变成无理,甚至是触犯法律……”听证会最后,检察官陈丽结合法理人情,对黄某进行公开训诫。黄某表示,将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于当天下午对黄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