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0月,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各专项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各项数据情况,具体如下: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共审结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0件12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12人。审结审查起诉黑恶犯罪9件51人,占总体刑事犯罪的7.1%。经审查,共决定起诉黑恶犯罪9件50人。法院同期作出一审生效判决4件4人,均为有罪判决。监督纠正漏捕2人,纠正遗漏起诉同案犯1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办理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情况。对涉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批捕1人,起诉2人。
办理涉精准脱贫案件情况。无。
办理涉污染防治案件情况。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18人,起诉20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6件,占公益诉讼立案总数的81.72%。诉前程序46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83.64%。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3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总数的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涉营商案件29件36人,批捕20人,不捕15人,不捕率42.9%,移送单位撤回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营商案件38件124人,起诉74人,不诉6人。受理涉营商的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0件,审结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受理涉营商的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移送其他单位处理2件。受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
(四)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
共组织检察听证112件次,其中公开听证91件次,不公开听证21件次。审查听证率为14.78%。从听证案件类型看:审查逮捕案件5件次,拟不起诉案件63件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次,司法救助案件15件次,其他案件12件次。听证案件人大代表参与24人次,政协委员参与37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291 人次,其他人员参与51件次。
(五)检察建议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