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春明,男,1963年2月出生,湖北阳新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四级高级检察官,现任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任职经历:
1982.08——1984.12 阳新县第三中学;
1984.12——1996.04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科员;
1996.04——1998.02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
(1998.02副科级检察员)
1998.02——1999.02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队队长
1999.02——2003.01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3.01——2007.03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白沙检察室主任
2007.03——2008.08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工会主任
2008.08——2011.11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2011.11——至今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个人荣誉:
1986年,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1991年,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1992年,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工作者;
1999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2000年,被县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个人;
2002年1月,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个人;
2002年3月,被县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个人;
2003年1月,被黄石市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
2003年7月,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优秀党员;
2005年,被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2006年2月,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个人;
2007年2月,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个人;
2008年4月,被阳新县总工会评为“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4月,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
2009年2月,被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评为院先进个人。